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
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今天去人民广场.看见西门旁贴了一张通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广场管理的通告
人民广场是城区广大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是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广场的管理.营造广场文明.祥和.优美.有序的良好环境.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广场从事一切经营性活动.包括摆设摊点.流动叫卖和各种经营性演出活动.除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文艺活动外.其他各种公益性文艺演出须报经县委宣传部和县行政事务管理局批准后方可演出。
二.切实爱护公共设施.严厉打击一切破坏广场设施的行为.禁止践踏绿地.攀爬树枝.随地乱扔果皮纸屑.未经允许不得在广场内张贴广告或各种启事.严禁在草地上搭台唱戏和从事各种产品营销活动。
三.保持广场夜间安静.还周边居民一个安宁的休息环境.每天晚上二十一时后.停止一切有噪音的文娱活动和*****.
四.对不朋从管理或者蓄意破坏广场设施的当事人.根据情况分别采取劝导.警告.强制离开.没收经营(演出)器具.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法>进行处罚.
五.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人民广场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八月十三日
看完了大家感觉如何?发表下你的看法. 我是云梦曾店的,有曾店的朋友吗?可以交个朋友啊!我的用户名是楚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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