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法官你伤不起啊!高兰起也是你爹吗?
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看到很多恶人都遭到了应有的报应!可是我们衡水这边却有个人从这张法网里漏了出来,不是他的罪不够大,而是法院的人给他挖了洞,让他钻了出来!这个人就是自称是“衡水的一个爹”的高兰起,法院就是衡水市桃城区的人民法院!我真不知道他们怎么好意思把“人民”二字写在自己招牌上的?怎么为人民办事的?高兰起原先作为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任职衡水市食品服务集团总经理、衡水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大肆贪污、受贿、侵占、挪用国家和集体财产达数百万元,以及长期生活作风糜烂,道德败坏,每天吃喝嫖赌。但自己还狂言:“我就是每天吃喝嫖赌打麻将,谁也管不着,我就是衡水的一个爹。”
高兰起还侵占了公司近200平方米的库房和150多平方米院落,在2006年,高兰起利用职权擅自改造成了豪华住宅,装修花费了20多万元,当然是由饮食公司来支付了!
高兰起对自己人的利益倒是很上心,不管老婆孩子,姐姐兄弟,还是情人哥们,能帮的就帮,能办的就办,什么保险啊,什么车啊,什么房子啊,什么好处啊,能给就给,能捞就捞!别客气,反正是公司的!
可怜的衡水饮食公司的普通员工啊,连基本的养老保险都交不了,更不用说基本的福利待遇了!不少员工都感慨,他们住的房子还没有高兰起家的狗住的好!
再好欺负的普通员工也有受不了的一天,终于在2007年,衡水饮食服务公司“广大干部职工实名举报”,从上到下代表了公司的所有阶层的意见,经衡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桃城区检察院联合专案组调查属实后,在2007年8月1日被桃城区检察院依法逮捕。2008年11月份由桃城区人民法院以贪污、受贿罪名,一审判决数罪并罚有期徒刑十七年,决定执行十三年。
如果法院一直这样处理的话,大家还是可以感受一点阳光的存在的!可是,在高兰起上诉后,2009年被衡水市法院发回重审,2010年6月,桃城区法院竟改判高兰起有期徒刑三年!同一个案件,桃城区的法院竟然宣布了不同的判刑,差别竟然这么大!后来经过检察院的抗诉,也只改成了4年!
大家说,难道这高兰起不就是一条漏网的鱼吗?难道不是法院给他开了一扇后门么?要不怎么会从17年一下子降到4年呢?我们很难理解冠以“人民法院”称号的法院到底是怎么审理这个案件的。
我想问一下,如果他,高兰起伤害的是你们法院的人,或者是你们的亲戚朋友,你们还会这样审判吗?还会这么快就把他放出来吗?
13年,可以让衡水饮食公司的员工少受多少罪,可是就是法院的一纸判决,瞬间破灭的人民的生活,高兰起就要出来了,等待衡水人民的生活不知道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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